昆明培训补贴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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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货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关键词
昆明培训补贴规格
详细说明
深圳培训企业培训
企业内训企业新型学徒制
培训系统开发培训软件开发
培训企业管理培训
新型学徒校企合作
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概述:坚持引导、企业为主、院校参与的原则,借鉴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先进经验,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以企业用人需求为导向,深化产教融合、企校合作,构建“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的技能人才培养新模式,加快建设适应现代产业体系发展要求的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为促进劳动者更高质量就业,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第四条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督导全市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负责信息系统的开发管理工作。
市财政部门负责指导各区企业新型学徒培养的经费保障工作。
学徒培训期间薪资要求:
学徒在学习培训期间,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工资,工资不得低于我市工资标准,企业应当为承担带徒任务的企业导师发放带徒津贴,企业向合作培训机构支付的学徒培训费用,对学徒开展在岗培训、业务研修等企业内部发生的费用以及企业自主评价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可以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实施政策明细:
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含区职业训练中心,下同)负责辖区内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承担学徒培养申报受理、备案审核、补贴发放、指导检查、考核监督等工作。
区财政部门负责落实企业新型学徒培养的经费保障工作。
深圳市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
条为了大力推进深圳市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扩大技能人才培养规模,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意见》(人社部发〔2018〕66号)和《广东省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19〕25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新型学徒制,是指以企业为主导,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等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方式,共同承担员工职业技能培训任务的技能人才培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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