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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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货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关键词
郑州培训补贴
详细说明
深圳培训企业培训
企业内训企业新型学徒制
培训系统开发培训软件开发
培训企业管理培训
新型学徒校企合作
备案时效:区人力资源部门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可根据需要组织专家到企业实地核查评估。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不符合条件的提出整改意见。
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当于20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并重新提交备案材料。区人力资源部门组织第二次核查评估,合格的予以备案,不合格的不予备案。
企业应当在区人力资源部门同意学徒培训备案之日起30日内,按照培养计划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培养工作。
学徒培训期间薪资要求:
学徒在学习培训期间,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工资,工资不得低于我市工资标准,企业应当为承担带徒任务的企业导师发放带徒津贴,企业向合作培训机构支付的学徒培训费用,对学徒开展在岗培训、业务研修等企业内部发生的费用以及企业自主评价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可以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培训方案组织备案:
企业应当按照备案的培训方案组织备案学徒开展培训,不得擅自更改培训内容。各相关企业、培训机构要及时报告反馈学徒培训动态;对学徒离职的,应于学徒办理离职手续后15日内将离职情况报告至备案区人力资源部门。企业应当将学徒按不同职业(工种)和技能等级单独编班,不得混编。
企业应当建立培训台账,详细记录学徒的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学历、培训职业(工种)、班次、培训时间、考核成绩、技能等级和联系方式等,以备查验。企业应当自觉接受区人力资源部门检查监督,配合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调查工作。
培训对象注意事项:
(一)在本市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正常经营且未被纳入失信企业名单;
(三)重视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建立了较完善的职工培训制度;
(四)具备与学徒培养目标相对应的企业导师、培训场地和实训设备。
第七条学徒培训对象由企业在本单位年满18周岁,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的技能岗位员工(不含劳务派遣员工)中自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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