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培训补贴价格 深圳新型学徒制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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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沈阳培训补贴价格
详细说明
深圳培训企业培训
企业内训企业新型学徒制
培训系统开发培训软件开发
培训企业管理培训
新型学徒校企合作
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概述:坚持引导、企业为主、院校参与的原则,借鉴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先进经验,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以企业用人需求为导向,深化产教融合、企校合作,构建“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的技能人才培养新模式,加快建设适应现代产业体系发展要求的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为促进劳动者更高质量就业,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第四条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督导全市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负责信息系统的开发管理工作。
市财政部门负责指导各区企业新型学徒培养的经费保障工作。
实施政策明细:
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含区职业训练中心,下同)负责辖区内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承担学徒培养申报受理、备案审核、补贴发放、指导检查、考核监督等工作。
区财政部门负责落实企业新型学徒培养的经费保障工作。
备案时效:
区人力资源部门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可根据需要组织专家到企业实地核查评估。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不符合条件的提出整改意见。
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当于20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并重新提交备案材料。区人力资源部门组织第二次核查评估,合格的予以备案,不合格的不予备案。
企业应当在区人力资源部门同意学徒培训备案之日起30日内,按照培养计划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培养工作。
培训对象注意事项:
(一)在本市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正常经营且未被纳入失信企业名单;
(三)重视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建立了较完善的职工培训制度;
(四)具备与学徒培养目标相对应的企业导师、培训场地和实训设备。
第七条学徒培训对象由企业在本单位年满18周岁,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的技能岗位员工(不含劳务派遣员工)中自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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